根據《國家能源局關于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能發安全〔2019〕86號)要求,我局認真組織轄區電力企業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并取得階段性成果。
集中整治期間,我局積極加強動員部署,結合轄區實際情況制定了工作方案,印發了《華東能源監管局關于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華東監能安全〔2019〕119號),及時組織召開了上海、安徽電力安委會擴大專題會議,向轄區電網企業、發電集團公司、電力建設公司、獨立發電企業和主要新能源發電企業等傳達學習國家能源局關于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并結合年終履職檢查、迎峰度冬、節日保電等工作,對監管轄區電力企業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為做好集中整治工作,我局會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對6家電力企業進行了現場督查,督促、指導上海市、安徽省電力安委會成員單位加大力度對下屬一線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并按月向我局報告檢查情況及發現的主要問題,切實加強集中整治工作的全過程動態監管。針對現場督查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時印發整改通知,對相關電力企業落實整改明確了具體時間和任務要求,督促整改閉環。
通過開展集中整治,進一步強化落實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集中整治了一批安全生產問題隱患,并且督促相關電力企業切實加強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確保電力安全生產和供應保障
下一步,我局將根據國家能源局總體部署,繼續督促各電力企業做好電力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適時開展 “回頭看”督查,鞏固集中整治工作成果。










評論